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年12月1日,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烟台市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第十四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日常市级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率98.51%,其中不合格产品15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1.烟台丽景半岛酒店有限公司购进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烟台红高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绿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3.海阳市寻香酒店购进的生猪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4.芝罘区泰盛酒楼购进的绿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5.芝罘区凤锁火锅店的鲜面条(细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6.牟平区天悦香早餐店生产的自制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7.山东开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葡萄汁,苋菜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微生物指标不合格问题
8.芝罘区智悲便民餐饮店的自消*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9.烟台市芝罘幸福昌盛酒店的自制醉蟹钳(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10.烟台通元共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浊*清固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11.山东烟台酿酒有限公司醴泉酒业分公司生产的雅士干烈葡萄蒸馏酒纯葡精酿,酒精度(20℃),%vol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五、重金属超标问题
12.烟台高新区渔窝窝海鲜超市购进的爬虾(生),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其他污染物问题
13.牟平区悦谷粥铺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4.牟平区三缘时尚火锅城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5.芝罘区青年南路彤德莱火锅店的自消*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消费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第十四期.xlsx